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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的特点

1 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的特点


1、被保险人的公众性


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曾经是以单位、企业为主,但是,随着个人拥有车辆数量的增加,被保险人为私家车主的比例将逐步增加。这些被保险人的特点是对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车辆修理等知之甚少。在发生保险事故要求赔付时,他们经常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对保险责任的认定、赔付金额等方面发生争执。


2、损失率高且损失幅度较小


机动车辆保险的另一个特征是保险事故损失金额不大,事故发生频率高。尽管事故损失金额不大,但是认真理赔仍然体现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服务品质。事故发生的高频率使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花费大量精力和费用。


3、标的流动性大


机动车辆易于移动,具有相当大的流动性。车辆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时间的不确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拥有一个运作良好的服务体系支持理赔服务,这个服务体系包括一个全天候的报案受理机制和庞大而高效的检验网络。


4、受制于修理厂


对于部分损坏的机动车辆可以采用修理的办法赔付,修理厂的修理价格、工期和质量均将直接影响机动车辆保险的服务质量。一旦对车辆修理质量或者工期、价格等产生不满,客户会将保险公司和修理厂一并指责。


5、道德风险普遍


机动车辆保险中,被保险人较易发生道德风险。机动车辆保险具有标的流动性强、保险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以及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不完善,相关的法律环境不健全及机动车辆保险经营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漏洞,都可能会给不法之徒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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