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游是我国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为展示旅游形象、传播先进文化、促进中外交流、推动旅游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维护和保障导游合法劳动权益,促进导游队伍平稳健康发展,近日,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发现,《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上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并对其进行了法律方面的规范。《意见》要求旅行社尽快建立健全针对导游的职业技能、专业素质、游客评价、从业贡献为主要测评内容的导游绩效奖励制度,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这意味着游客向导游支付小费将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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