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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湖南长沙,网曝近日一女士在业主集中选购车位后,豪掷600多万“打包”购买了133个车位,之后每个涨价近3万,在小区进行转卖。业主表示,开发商应优先考虑业主。据当地媒体报道,住房保障局已介入调查。
长沙望城某小区有业主投诉:该小区九栋的地下一层停车场,有133个车位被一名姓吴的女业主独自包揽。如今,这名买下车位的女业主又以高出“原价”两三万元的价格出售车位,这让一些业主无法接受。对此,也有部分业主说,小区给予业主地下车位免费停一年的服务,所谓“原价”,实际上是小区刚开始售卖车位的“打包价”,现在,早已涨了价。
近日,长沙望城区某小区九栋地下一层停车场,不少停车位都安装了锁具,车位上方的牌子贴着出售车位的电话号码。 业主吴女士购买的133个停车位没有产权,则其与开发商之间本质上是一种租赁合同关系。如果业主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吴女士购买133个停车位导致小区车位无法满足其他业主需要,则吴女士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租赁)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然而,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本案中的业主很难举证证明,满足业主合理停车需要配置车位的比例到底是多少,故维权之路可能不会那么顺利。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法学副教授、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周雁武称,此事,首先要看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和竣工验收总平面图,如果负一、负二楼含有人防工程,属于公共配建车位,则开发商不能销售,如果不是全体业主公共配建,也没有人防工程,是开发商单独配建,则开发商可以销售。其次,每个小区都有自己的车位配套比例,少的是1:0.3;多的是1∶1;业主也可以查询。 有网友评论说:1.业主集中选购之后,剩下一大批车位没人买。2.女业主市场投资,自负盈亏,没什么大问题啊,有什么好调查的。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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